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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苏州大学校旗及院(部)旗设计方案的启事
2011-05-06

    校旗及院(部)旗是学校文化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师生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挖掘、凝练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征集苏州大学校旗及院(部)旗设计方案。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始,于2012年10月31日截止。

二、征集范围

    苏州大学师生员工(含离退休同志)、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苏州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

三、设计要求

    校旗是学校视觉识别系统的核心,要集中体现苏州大学办学理念和特色,具体要求如下:

        1、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能够反映苏州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点,能充分展示苏州大学师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成为苏州大学精神的形象标识。

        2、特色鲜明,标识突出,易于悬挂和展示,易于在衍生品中印刷、传播,适用于各种制作工艺。

        3、设计要规范严谨,有标准图形比例、标准色的色标、各种元素的具体尺寸和位置,并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和色彩文字说明及成稿效果图。

    学院(部)旗设计方案既要有统一范式又可体现学院(部)特征。

四、创作声明

    1、设计方案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旗标相同或者近似。

    2、设计方案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有损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设计方案应具有突出的识别性,明显区别于其他兄弟院校校旗。

    4、投稿人须保证设计方案的独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苏州大学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设计方案经采用后如有涉嫌侵权而引发纠纷致苏州大学被权利人追索的,投稿人需向苏州大学承担赔偿责任。

    5、设计方案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展出过,设计方案一经投稿恕不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五、提交方式

    1、投稿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方案的投稿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以个人名义提交方案的投稿人须提交本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2、投稿人请将纸质方案和电子文档于2012年10月31日之前报送至校长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65117557,邮箱:wangkuojian@suda.edu.cn。

六、评审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苏州大学将在校内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七、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对优秀作品给予适当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权属

    设计方案一经采用,投稿人投稿的行为即构成对设计方案著作权的转让,除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苏州大学所有。苏州大学有权决定入围方案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和校友充分展示才华,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