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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学法学院迎百年华诞 老校友追忆“东京审判”往事
2015-08-18

 ■8月15日上午,“‘天地正气与国家情怀’——东吴大学法学院建院一百周年暨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庆典”在上海昆山路东吴法学院旧址举行。东吴大学、苏大在沪老校友们齐聚,共庆百年东吴法学

东吴法学院百年院庆

  东吴法学院沧桑百年。时至今日,从“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中不断汲取其精华的人们,仍然坚守并延续着她的生命力。回顾东吴法学百年,在那个人才辈出的时代,救亡图存的英雄情怀,深入骨髓的报国之心,以及对法学孜孜不倦的追求,将继续激发后人把东吴法学薪火相承,再铸辉煌。


忆百年往昔辉煌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创办于上海虹口区昆山路。是当时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东吴法学院还是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在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东吴大学与当时北京朝阳大学齐名饮誉海外,时有“北朝阳、南东吴”的说法。

  东吴大学法学院是美国基督教卫理公会在中国建立的第一所法学院,移植了美国教会大学的模式。1927年“北伐”之后,根据国民政府的条例,东吴大学由华人担任主要的行政职务。从此以后,东吴大学逐步转型为一所以研究比较法为宗旨的新型法律学院。即学校以中国法教学研究为主体,以英美法和大陆法做比较研究,东吴大学首创这种法律教研模式的先河,弥补了当时中国法学在这方面的空白。


  解放前,东吴法学院为中国培养了大量律师,七名国民政府立法委员会委员,10位参加东京审判的中方法律顾问。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海牙和平宫里共有过6位中国籍大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均出自东吴法学院。


  东吴法学院对推动中国法制,对中国历史进程的介入超乎一般人的想象。“五卅运动”、起草五五宪章、民国司法改革的参与者中很多都来自这所远东最著名的法律学府,其中参加东京审判更是成为东吴法学院历史画卷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东吴法学 报国奇功


  东吴大学法学院对招收培养学生有着非常严格的一套标准。学院考核、毕业门槛都甚高;曾有一届有40人入学,而毕业时仅剩13人。东吴法学院两年预科加三年本科的长学制以及繁重的夜校课业压力,造就了在高淘汰率下接受“精英教育”的一批批法学人。“东吴东吴,人中鸾凤,世界同推重”的高度评价,也是世人对东吴法学的高度认同。


  东吴大学法学院系统性教授的英美法有以下特点:1.英美法系通常是归纳思维,这区别于大陆法系的演绎思维。2.英美法系中通常判例法较多。3.英美法系有悠久的划分普通法和衡平法的传统,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分仍然保留到现在。4.英美法系的概念区别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东吴大学根据英美法的特点,采用了一套严格的教学方式。据东吴法学院毕业生,已故的原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研究员黄毓麟的回忆,东吴大学的大部分课程采用英文判例教学。上课时,由老师预先提供一到数个英文判例供学生准备,在上课时学生用中文或英文进行当场辨析和共同讨论。每周两次为一个循环。


  东吴法学院的英美法教学并没有采用分条解说的教学方法,坚持采用原版外文教科书进行精读判例。一般来说,分条解说的教学方法省时省力,对于学生来说学习的难度相对容易,而直接采用原版教科书进行判例学习难度很大。黄毓麟认为,东吴大学采用这样的英美法教学方式的确有其独特之处:首先,这种方法能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例如法言法语的判例,即使查询字典也不能完全理解判例,学生必须夜以继日的学习,分析句型结构,才能跟上课程进度。经过一至两年的训练,学生的阅读速度会明显提高。第二,上课时学生需要讲读判例,这种由口而出的训练强化了记忆的过程。由于判例英语均有学生自己写作而成,朗读时可以自我纠正其中的语法错误,同时在头脑中形成了法律英语的概念思路。第三,东吴法学院的教学法不是照本宣科,教学过程注重联系实际。教学采用真实案例,判例法理跨度大涉及法律门类广,学生接触真实案例的同时身临其境,印象十分深刻,乃至“数十年不忘”。第四,学生需要从浩瀚的判例中遍索法律依据,为自己的论点佐证。这个过程中学生要学习法官的一整套寻找证据的方法,要以较大的篇幅进行旁征博引,分析异同,并详细标明出处。最后,东吴法学教育中尤重视训练对英美成文法条文的释义和理解。在真实的法庭上,争诉的焦点往往集中于某一法律条文的用词释义。通过对英美法遣词措意习惯的领悟消化,养成了法律学习中至关重要的逻辑思考能力。


  东吴45级毕业生,上海财经大学邢克光教授回忆英美法教育时说道:这种英美法教学的方式极少采用模拟法庭作为教学工具,而利用一个个案件如实还原了法庭的真实。等到毕业工作的时候,因为通过这些案件的精读判例训练,东吴毕业生都具备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对个人非常有帮助。


养天地正气 颂国家情怀

1.东京审判 耀我国威


  2015年8月15日,是日本战败70周年。选择这一天举行百年院庆纪念活动与东吴大学对抗日战争的贡献有关。由于1946年东京审判由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而东吴大学是中国当时唯一系统性讲授英美法的学院。所以中国派赴远东国际法庭的主要成员大部分来自东吴大学。1946年,日本东京的远东战犯国际法庭上,中国共有17人参加,其中有10位来自东吴大学。其中包括首席检察官向哲浚、助理检察官裘劭恒及高文彬等。


  庆典当日,94岁高龄的高文彬作为唯一健在的东京审判全程参与者来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建院百年庆典大会的现场。高老先生演讲中气十足,在会上做了精彩演讲,并接受了相关媒体的采访。


东京审判亲历者 高文彬


  时光倒流至1941年,那时高文彬考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1946年初春,审讯日本战争罪犯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高文彬被中方检察官向哲浚选中,并担任其秘书。在国际法庭的日子里,工作十分繁重,高文彬经常去法庭的图书馆翻译资料。在资料室,高文彬发现了一份报纸上刊登了关于两名日本军官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报道。这种惨绝人寰的行径令人发指,高文彬等人立即将这份文件复印并报回南京。南京军事法庭通过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门致函东京盟军总部,通过追查凶手,两杀人狂魔终于伏法。


  除了追查日本战犯的罪行,中国检察官在国际法庭上也遇到了不公正待遇。当时,已故的东吴法学人裘劭恒是中方的首任检察官秘书,高文彬在东京审判过程中与他共事。当时中方不熟悉美英模式的军事法庭,而每个战犯都配置了一名美国律师。美国律师极力为战犯开脱。在不利情况下,裘劭恒顶住压力,以助理检察官的身份出庭控诉,裘劭恒对证人连续提问,让证人说出真相。远东法庭审理“满洲国”一案时,裘劭恒亲自找溥仪出庭作证。溥仪作证8次,并怒斥日本律师歪曲事实,引起全场震惊。溥仪出庭时镇定自若,是因为裘劭恒的启发和帮助,他的作证充实了日本战犯的累累罪证。外文报纸曾经惊叹:“中国有人才,中国人不好对付……”


2.起草香港基本法 东吴法人展英姿

  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回归问题在法律层面进行了接触,以东吴法学院校友为主体的团队被调往香港参加基本法的起草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准备工作。《中英联合声明》签订前,这一团队负责审查香港当时的现行法中是否有抵触《基本法》之处。


  据亲身参与者黄毓麟回忆,香港回归之前使用的是英国的大部分成文法规和一整套的判例,当时香港有效成文法规中有主体法律700多项,附属法规1000余项,共有200万字。这种法律审查要逐条进行,工作量之巨大,任务之繁重难以想象的。东吴学人之所以能够担负重任,是因为在母校精读判例的教学方法参照和引用了英国的法律,东吴法学院的英美法学教育和当时的工作完全对口。黄毓麟曾评价道:虽然在毕业后33年才真正学以致用,但是由于当年东吴法学院的教学方式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数十年之后仍记忆犹新。“我对条文法言法语式的繁琐结构并不陌生,在理解和发现问题方面并未遇到困难,只是篇幅冗长、费事较多而已。完成这一任务,完全靠母校英美法课程打的基础”。


  在香港工作的过程中,东吴法学人还要面对反华人士的各种挑战。例如,在1997年7月1日零时,香港作为特区的相关重要法律要在此刻立即生效实施,不能有法律真空期。当时中央决定让在港的“临时立法会”在香港回归之前,预先通过若干项重要的法律,以保证香港各项社会经济活动能在回归之后按照《基本法》规定持续良好运转。


  但是,这个方案却遇到了一些法律上的技术问题。虽说《基本法》已经在1990年通过,但必须在1997年7月1日零时生效实施。如何在尚未实施的《基本法》框架之前先行运作相关重要法规,成为了摆在中方面前必须解决的难题。


  香港的抗中派趁机大肆讽嘲攻讦,“末代港督”彭定康带头指责中方“临时立法会”。在当时,此事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闹得满城风雨。黄毓麟认为欲化解问题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论证,并从英国、香港的先行法律中寻找依据,“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结果,黄毓麟在100多年前的《英国法律解释法》的第37条中找到了依据,此项规定允许应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在该法律实施之前就依照该法律的规定,任命职位或指定其他有关的法律文件。英国之前曾经对这条老法律进行修订,进一步放宽了提前运作相关法律的范围。而在香港,这条规定的适用范围较英国更为宽松。1993年,香港也仿效英国对此法律进行修正,而放宽法律适用范围的批准者不是别人,正是“末代港督”彭定康。随后,黄毓麟根据这些法律依据,化名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自此,抗中派的鼓噪喧嚣的气焰明显受挫。在“以理服人”的背后,东吴法学功不可没。


3.呕心沥血编撰《英美法词典》

  《英美法词典》共有460多万字,其中收录了4.5万余词条。相比于较为著名的日文版词典,中文版的《英美法学词典》容量上多出了3倍。“说实话,解放前后还没有一家书店,没有一批人来编过这样的法律词典。我们学了这么多年的英美法,解放以后被打倒了。现在我们有机会把过去所学的东西贡献出来,编成这样一本词典,它将来肯定会对后辈有帮助,说明我们过去没有白学,最后还能给后人留下点东西,这样就心满意足了。”高文彬是这样评价中文版《英美法词典》的。


英美法词典


  其实早在上海孤岛时期,鄂森就组织潘汉典等四位学生计划编撰一本英美法词典,当时由于战乱无法集中力量编撰,给东吴法学人留下了深深的遗憾。而新中国成立后的头几十年,东吴学人颠沛流离的现实,导致编撰词典的设想无法实现。进入新世纪,这个被时代埋没了30余年的群体终于重新浮现出来,围绕《英美法词典》中文版的翻译而忙碌着。包括高文斌在内,该词典的编撰集合了上世纪东吴法学院30年代、40年代几乎所有的毕业生。当时编者的平均年龄高达84岁,他们不求署名、不计报酬的工作了九年。中文版《英美法词典》付梓之时,出现在扉页审定人名单上的大多数人却离开了人世。这些残年微命的老人用最后的生命为“一个时代学术高峰”的东吴法学人献上了绝唱。


东吴法学精神永存

  耄耋之年的东吴学人,他们用近一个世纪沧桑生命完美的诠释了天地正气与报国情怀;这群老人有太多的故事,有时不得不一笔带过。不过就像高文彬曾说的:“东吴有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这是我们东吴大学的骄傲,东吴出来的人都是好样的,都愿意为国家出力的。”


  苏大上海校友会会长熊月之在东吴百年院庆致闭幕词提到:从历史角度来看,一百年前东吴大学应运而生,是因为上海所特有的城市秉性,更是因为中国人在被动进入全球化时代的过程中,需要一群法学人才为国家贡献力量,弘扬法制精神。那么在东吴大学法学院完成37年的历史使命之后——百年后的今天,人们仍从东吴大学,苏州大学乃至越来越大的范围来共同纪念东吴法学,其原因是什么呢?


  可以说,正如东吴大学应运而生一样。今天的东吴法学精神是在中国人主动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再次被发扬光大。她是历史的精彩瞬间,是中国一代代法学人坚持学术信仰的浓重缩影,也是对法学发展乃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景的礼赞。铭记历史,心怀国家,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这些正是东吴法学精神在当下的价值所在。